发表时间:2024-05-14 09:24:33发布:东莞润德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2.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及物品清单3.询问笔录4.千叶豆腐(速冻调制食品)外箱照片、产品外包装照片本局于2019年11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陈述、申辩。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从轻处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千叶豆腐(速冻调制食品)30包;罚款10000.00(壹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市监罚字〔2019〕151号),齐鲁工业大学二食堂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济南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济 市监 罚字〔2019〕151号当事人: 齐鲁工业大学二食堂主体资格证照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1237000049557147XT住所(住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3501号齐鲁工业大学熙华路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陈嘉川联系电话:其他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3501号齐鲁工业大学熙华路东图片:齐鲁工业大学二食堂调查认定的事实:你单位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一楼西南角加工煎饼果子的工作人员在齐鲁工业大学二食堂工作期间未取得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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